4月16日,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(European Biodiesel Board,EBB)发布政策建议,呼吁构建欧盟2030年后能源与气候框架。
围绕欧盟2040年气候目标,EBB提出应制定更具力度的《可再生能源指令》(RED),优先保障政策稳定性,简化可再生燃料市场准入流程,并破除现有监管瓶颈。
持续保持脱碳发展势头
EBB在立场文件中提出,新的政策框架应延续逐步提升脱碳目标的趋势。作为欧盟生物柴油(FAME)、可再生柴油(HVO)及生物基可持续航空燃料(HEFA)生产商的代表机构,该协会重申全力支持欧盟既定气候目标,并强调欧盟必须保持政策雄心。
EBB政策总监Domenico Mininini表示:“尽管《努力分担条例》(Effort Sharing Regulation)、以及碳排放交易体系一、二阶段(ETS I 与 ETS II)至关重要,但当前的价格信号强度,不足以推动可再生燃料达到所需的应用规模。2030年后的《可再生能源指令》中,通用市场机制必须与交通领域专项定制目标形成互补,以保障投资安全与清晰的推广路径。”
为充分释放生物燃料的发展潜力,EBB提出,2030年后需通过立法重点解决三大关键问题:
有效防范可持续性认证欺诈,是欧盟可再生燃料市场规范运行的必要前提。缺乏严格监管,市场将无法真正实现脱碳潜力。
应对第一代生物燃料及附件 IX‑B 类生物燃料的现有上限进行重新评估。同时,应对附件 IX 所列全部原料给予合理的政策激励,其中至少需重新调整附件 IX‑B 的原料上限。
Mininini表示:“2040年政策框架必须明确,在所有规范生物燃料生产与使用的法规中,《可再生能源指令》是原料适用范围的监管基准。”
需修订《燃料质量指令》中对FAME不必要的规格限制,恢复成员国允许FAME掺混比例超标的政策灵活性。同时,应在《可再生能源指令》的交通领域目标中,新增道路液体生物燃料最低使用配额。